文化標識是學校的象征,是學校精神風貌、辦學理念和人文精神的具體體現,是學校歷史和文化的濃縮和提煉。


河南工業大學章程
《河南工業大學章程》于2007年12月20日由學校教代會主席團團長聯席擴大會議審議通過,2007年12月28日頒布(校發〔2007〕40號)。2013年進行修訂,經提交校教代會討論、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、學校黨委會討論審定,最終由河南省教育廳核準通過(見《河南省教育廳關于核準河南農業大學等51所高等學校章程的通知》豫教政法〔2015〕151號)。
《章程》包括序言和正文兩部分,正文部分包括“總則”、“舉辦者與學校”、“學校功能和教育形式、“治理體系”、“教職工”、“學生”、“學校與社會”、“財務與資產”、“學校標示”、“附則”,共十章七十二條,7000余字。這是我校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、完善依法治校頂層設計的重要標志。學校將以《章程》核準為契機,結合學校實際,進一步樹立...

河南工業大學校標及視覺形象識別系統(VI)


工大精神
《光明日報》2006年10月12日第11版刊登題為《五十載薪火傳承 半世紀輝煌跨越——河南工業大學50年發展巡禮》的文章,報道了我校50年歷史變遷及發展成就。全文主體分四部分描述了“河南工業大學精神”:報國興學、服務社會的辦學宗旨;勇于探索、追求卓越的辦學理念;崇尚科學、嚴謹求實的治學品格;海納百川、至誠至愛的校園風尚。文章最后說,正是這樣一種精神,使河南工業大學自強不息,不斷開拓進取,一路高歌地走過了輝煌50年。我們相信,在這種精神的鼓舞和激勵下,河南工業大學一定會在未來建設高水平大學的道路上勇猛精進!后來經過進一步凝練,形成了十六字的“工大精神”。